
督促监护令送达
小晴系我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在对小晴进行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晴的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时对小晴的关心很少,没有及时倾听青春期小晴的心声,亲子关系淡漠。监管的缺失,情感的冷漠,导致小晴在社会上结交不良朋友,后来发生夜不归宿的情况,最终酿成本案。
针对小晴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履职不力的问题,竹溪县检察院向小晴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小晴的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从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改变不当的教养方式,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养成规律的作息习惯等方面着手,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小晴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妥善处理涉未案件,建立多元联动机制,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