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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听证促使“问题少年”迷途知返

【字号:    】        时间:2024-03-29      

   (通讯员 李欣林)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1月15日,竹溪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拟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共同帮助“问题少年”迷途知返。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召开不公开听证会的法律依据,并说明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表现以及对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的理由。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未成年人适用不起诉的处理意见,纷纷表示检察机关针对“法、理、情”三个方面深入分析,既把握了法律尺度,又从有利于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帮助其回归社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温度。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宽容而不是纵容,希望你能够体会到庄严的法律中所包含的这份厚重的仁爱,引以为戒,迷途知返......”。为了帮助未成年人进一步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引起自身和监护人的重视,承办检察官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训诫,帮助未成年人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给自身、父母、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并对其积极悔改的态度和表现予以肯定,教育他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感恩父母,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好青年,用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回馈社会。 

  “不公开听证会+训诫+观护帮教”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是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也是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具体实践。下一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用法治之光,照亮迷途少年的回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