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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5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4-03-28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5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井家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承前启后、乘势而上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及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中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18件,同比上升35.71%。“四大检察”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多项业务指标跻身全市前列,20余个集体和个人先后获评“平安建设先进集体”“最美守井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项工作获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服务保障平安竹溪建设。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开展“雷火”行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53人,依法提起公诉234人。重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罪2人、放火罪1人,抢劫、强奸等犯罪24人,从严从快惩治黄赌毒”犯罪50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养老保险诈骗等犯罪5人。强化监检协作,起诉职务犯罪7人。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开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检察制度、举措,办理涉营商案件139件,制发检察建议56。全力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审查起诉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8件。办理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案2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检企沟通,健全完善院领导走访市场主体机制,全年开展走访32次,切实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检察服务。

(三)精准护航流域综合治理。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统筹刑事打击、民行检察、公益诉讼等手段,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1]专项检察活动,办理相关案件47件。深化落实“检察长+河湖(林)长”制,县长与检察长开展联合巡河工作4次。强化协商性司法、替代性司法、恢复性司法,补植复绿2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2尾,督促整改非法养殖场3个。进一步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与鄂陕两省九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文件,形成共护、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办案模式,通过对大数据模型框架组建、监督点筛选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提出模型思路8个。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享执法司法数据信息,为构建模型提供丰富的数据来源和基础。在处理企业违规注销工商登记逃避债务问题时,通过数字模型筛查有效线索,向银行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协作防范机制。

二、坚守初心,为民司法,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温度

(一)尽心守护美好生活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依法惩治食药安全领域违法犯罪30。与社保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涉案人员参保信息共享,共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联合开展快递物流行业、瓶装液化气罐等专项监督行动,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5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0余次。

(二)暖心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改造回迁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检察服务。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6件,答复率和办结率均100%。落实察长接待日及院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和包案下访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7。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五强促五化”[2]推动听证工作高质效共组织涉检信访、公益诉讼等领域公开听证45次,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申诉需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实质化工作指引(试行)》,相关工作经验获市院转发和主要领导批示。

(三)倾心呵护祖国未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3],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不捕4不诉5人。结合司法办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6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在10余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心理+家庭教育指导”综合宣讲,覆盖1.6万余人。

(四)用心关爱特殊群体。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办理相关案件2件,帮助守好“养老钱”。积极支持弱势民事主体维权,持续紧盯家庭暴力、农民工工资、残疾人补贴等问题,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主动收集案件线索,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及时得到保护。高度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4万元。

三、秉持匠心,强化监督,在践行“三个善于”[4]履行检察使命

(一)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开展案件会商21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11件,协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77撤案46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社区矫正监管监督案5件。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5]等政策制度以及中央政法委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依法少捕慎诉慎押的具体要求,依法不捕50人、不捕率为25.25%,不诉88人,不诉率为28.31%,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章

(二)民事检察稳步增强。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尊重生效裁判既判力[6],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件。坚持案件办理与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相结合,促成多人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三)行政检察持续做实。持续践行“穿透式”理念,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9,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扎实推动最高检行刑反向衔接[7]工作在我院落地落实,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4件74人,获最高检领导肯定,将我院作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试验田”。

(四)公益诉讼检察积极作为。聚焦民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份。突出“精准性”和“规范性”,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协助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主动扩大公益诉讼“朋友圈”,吸收执法部门8名骨干力量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接收并立办“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线索反映公益诉讼案件9件。深入落实市人大出台的《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注重衔接转化规范性,从代表建议中筛查出4条立案线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

四、永葆初心,提升素能,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办案“三同步”[8]等工作机制,坚决管好守住建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请示汇报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50次,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主动汇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17次。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代表委员186人次,邀请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9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公布、公开核心业务数据、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处理结果699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发表《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等稿件231篇,微博967条、微信576条,多维度向社会展示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三)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科学制定检察人才培养计划,检察长带头到最高检实践锻炼,选派2名干警到市院挂职学习。项目化参与实施“五个专才计划”[9]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活动7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支持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证书升级,目前全院25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19人,其中C证升级A证4人。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办案128件,占比30.6%,以言传身教带动干警素能提升。创造性推出刑事检察队伍“五个一活动”[10]品牌,在连续两届全市“优秀公诉人”大赛中,分别取得“十进二”、“十进三”的突破成绩。

(四)锤炼过硬工作作风。“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从严治检,扛稳抓牢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11]要求,检察长带头执行“三个规定”[12]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通报制度。组织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和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开展检风检纪等督查、暗访37次,及时发送节日廉政提醒8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奋斗且收获的一年,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市院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能力素养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对此,我们将紧盯问题症结,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支撑,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履职、融合履职、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铸牢忠诚的根与魂。及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把握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的有机统一、融合推进。

(二)提升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口、结合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紧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犯罪、食品药品环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全面履行检察监督办案职能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活动,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13],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三)长治长效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外延,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从严惩处养老保险诈骗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守好百姓的“钱袋子”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让法治带给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四)从实从细深耕监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案件质效进一步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融合履职优势,对侦查、诉讼、裁判结果、审判、执行活动一体推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多的“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久久为功抓好队伍建设。营造“人人皆可成才”氛围,持续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和“素能提升”工程,培养兼具政策理解、风险防范、群众工作等“一专多能”高素质人才队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强化检务保障和智慧检察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以检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奋力谱写竹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再作新贡献!

谢谢大家!

 

 

 

 

 

 

 

 

 

 

 

 

 

 

 

  

 

有关用语说明

 

[1]助力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启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犯罪等。

[2]五强促五化:强化机制建设,推动公开听证规范化;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强化“三个环节”(会前精心选择,确保听证效果;会中精心组织,充分听取意见;会后精心研究、做好跟踪反馈),促进检察听证实质化;强化听证程序,促进听证诉讼化;强化“三个效果”,提升听证优质化。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目前,最高检已发出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

[4]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提出,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项制度有利于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化,有利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6]生效裁判既判力:既判力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后诉的羁束力,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不准对同一事再次进行诉讼,稳定生效裁判效力。

[7]行刑反向衔接:指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提出检察意见。

[8]三同步:指从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个方面进行舆情管理工作。

[9]五个专才计划:即理论调研人才“种子计划”、检察数字人才“蓝海计划”、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人才“砺剑计划”、“四大检察”专门人才“拔尖计划”、综合管理人才“琢玉计划”。

[10]五个一活动:即竹溪刑事检察品牌,具体内容为每周开展一次案件研讨、每月开展一次业务数据分析、每季开展一次学习讲座、每半年开展一次跟庭观摩、每年开展一次总结提升。

[11]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2]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案件,根据认罪认罚从宽情况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对符合纳入企业合规条件的企业,督促落实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