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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2月27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4-03-29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22年12月27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井家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锚定“争先进位、勇创一流”的工作目标,推动检察业务综合数据特别是刑事业务数据跻身全市前列,为高质量法治竹溪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在保安全、护稳定上践行检察使命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30人,同比下降10%;依法提起公诉134人,同比下降7.5%。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1]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全市业务质效拉练“不诉”专场会议精神落地见效,依法不捕35人,同比上升150%;不起诉100人,同比上升117%。积极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196人,同比上升32.4%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00人,同比上升23.4%。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人,同比上升100%

(二)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件2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19件49人。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研判预警,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针对某乡镇故意伤害案频发的现状发出检察建议,有力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3],班子成员带队20余家企业实地走访,帮助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不断强化溯源治理。健全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来信来访58件次,答复率100%。主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办理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15.5万元。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举行公开听证80次,听证范围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以“政法干警平安法治大宣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发放资料5000余份,提供咨询70余次,帮助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二、坚持能动司法,在促发展、惠民生上彰显为民情怀

(一)答好优化营商环境“政治题”。不断完善检察环节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办理案件14件26人。建立健全涉市场主体案件案管标注、质量评查机制,对30件涉营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进一步压紧压实服务企业发展的检察责任。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4],通过检察建议模式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打好服务绿色发展“特色牌”。紧紧围绕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以能动履职护航绿色发展。共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件9人,发出检察建议21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组织体系,与八家行政单位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座谈会,协同发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三)守好司法为民“主阵地”。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帮助解决突出问题6个。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5],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件,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3人、不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4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5场次,帮助9000余名青少年扣好“第一粒扣子”围绕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系统梳理该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从中立办案件4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强监督、重办案上扛起检察担当

(一)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充分发挥政法协同平台[6]应用效能,共监督立案4件6人、撤案3件4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件。持续强化精准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2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8件,控告举报申诉案件4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强化能动司法履职效能,郧阳区司法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民事检察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检察监督的实效性和精准度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办理类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提请市院抗诉获支持。致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名未成年人成功追索抚养费,案件被《检察日报》刊登报道。

(三)行政检察成效明显。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6件。办理的敖某某诉竹溪县某行政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抗诉案,解决了长达十几年的纠纷,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并在全省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作分享交流。

(四)公益诉讼深入推进。立办公益诉讼监督案件59件,制发检察建议48件,通过诉前磋商程序办结1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吸纳志愿者参与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借助平台获取线索公益诉讼案,该做法被十堰市电视台专题报道。坚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相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抓基础、强队伍上展现检察形象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党组会议、支部会议、选登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遵循“规范、节约、适用”原则,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归属感和荣誉感。组织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推行“溪检党旗红支部品牌建设,扎实开展“六城联创”“文明劝导”等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党性修养。

(二)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采取上台讲、互点评、拼技能等方式,努力培养“一专多能”人才,3名检察官助理在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中名列前十,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办案351件,占比41.1%,以言传身教带动干警素能提升。全面落实检委会案例学习等制度,切实提高全员案例意识,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7]研讨活动7次,促进干警在司法理念、担当作为等方面优化提升。构建以比拼争先为主导的考评机制,营造实干为先的选人用人氛围,全院上下呈现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多项工作跨入先进行列。

(三)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造责任落实闭环链条。严密防范办案廉政风险,检察长带头执行“三个规定”[8]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体干警按月上报,做到客观全面,不遗不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重点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公务用车使用等开展检务督察40余次,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2人次。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结合“突围九问”活动,开展谈心谈话296人次,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全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深入落实市、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成功办理2件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178人次,邀请参加检察工作会、公开听证等活动395人次。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2条,公开率达100%。在各类媒体发稿90余篇,发布微博1152篇、微信106期,向社会多维度展示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各位代表,2021年6月《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至今已一年有余。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在竹溪检察落地见效。委、人大更加重视和支持检察工作,为我们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各执法司法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监督的氛围愈发浓厚,联动协作机制逐渐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继续推进,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不断显现。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稳进开展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们长期以来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谨代表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服务保障大局进行多元监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更优更好检察产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面对“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履行监督职能的本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一定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创新实干、主动作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不动摇,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争先创优,深入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之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科学理论培根铸魂,引领检察理念更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紧扣中心大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二)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检察监督办案职能,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等各类犯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竹溪。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和配合,切实履行好法定职务犯罪侦查权,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三)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依法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用好司法救助政策,让遭受犯罪侵害、面临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办案的温暖。坚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我们将深刻领悟党中央赋予的重大责任使命,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等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更好维护公益。

(五)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确保全体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积极推进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磨砺干警以政治视野审视和办理具体案件能力。把专业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广泛开展学练赛,努力把检察官打造成创造优质法治产品的能手,促进业务骨干“出类拔萃”、各业务条线“春色满园”。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用身边可敬可亲可学的先进典型引领队伍。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以检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倾力打造“能动履职”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成果,为奋力谱写竹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再作新贡献!

谢谢大家!

 

 

 

 

有关用语说明:

[1]少捕慎诉慎押::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项制度有利于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有利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3]“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3月,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简称“八号检察建议”。

[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案件,在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6]政法协同平台: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牵头搭建的重要信息化应用系统,旨在实现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等业务的网络协同办理,以及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共享化,减少资源浪费,避免造成“信息孤岛”。

[7]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指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基本单元,让检察人员在日常组织生活中,结合具体案件和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思考如何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如何更好领悟运用司法检察理念让办案达到最佳效果,从而把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能动抓实。

[8]“三个规定”:为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