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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队巡河,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字号:    】        时间:2022-05-07      

  通讯员(李欣林)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长效机制走深走实,56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井家坤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到泉溪镇、天宝乡等辖区内河段开展巡河行动。

 

  井家坤检察长一行察看了河岸线,对河流水质情况、河滩保护、河道内外卫生环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针对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问题,井家坤与同行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他要求各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落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各项日常工作,持之以恒抓好沿线河道生态环境保护。

 

  据悉,“河长+检察长”机制是积极探索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新模式,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保护公益为立足点,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努力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长制工作的合力增效,是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有力的检察保障。 

 

  井家坤检察长表示,竹溪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监督支持相关部门开展河湖整治,河流生态环境。下一步,竹溪县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围绕河流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协同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项调研、专项督查活动,提高巡河、治河、护河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非法排污等涉水涉河违法犯罪,有力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生态竹溪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