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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迷途少年!竹溪检察院宣布:不起诉!

【字号:    】        时间:2022-07-21      

   通讯员(李欣林)“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认错改过、知法守法,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721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教育仪式,并邀请被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公安机关承办人、社工组织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人参加。

 


  20218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认真审查其社会调查报告并实地走访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由于法治意识淡薄,结交了鱼龙混杂的社会朋友,加上家庭教育引导不当,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但鉴于其在案发时为未成年在校学生,系初犯,案发后能够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同时具备家庭监护和社工帮教条件,再犯可能性不大,我院依法对小明作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限。 

 

  在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决定,与会代表分别就案件事实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小明进行了进行训诫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小明接过《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一脸坚定地说:“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重大损失,我一定吸取教训,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的”。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重,惩罚为辅”原则,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守住法律尺度,传递法律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