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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跑出为民“加速度” 共绘检民“同心圆”

【字号:    】        时间:2022-11-02      

   通讯员(李欣林 邹思齐)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的民心工程。近年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依法能动履行职能,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

  “感谢检察院,感谢党和政府,谢谢你们……”111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来到县河镇惠家沟村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9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救助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 

 

  这件事还要从20136月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柯某和杨某违章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在一弯道下坡处,因车辆制动不合格,车辆驶出车道后侧翻,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由于柯某和杨某无财产可执行,几名受害人均没有得到赔偿。检察官在走访时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第五检察部反映随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考虑到几名被害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五检察部干警深入村组,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情况。为确保救助金能早日到达司法救助申请人手中,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申请财政拨付,及时高效办理相关手续。 

 

 

  发放仪式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敏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向救助申请人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他们坚定信心,保重身体,把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解决生活燃眉之急,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对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竹溪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在办案中推行“坚持靠前服务、突出救助重点、健全完善机制”的办案模式,不断扩宽司法救助的案源途径,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救助”,确保“应救尽救”,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和检察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