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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竹溪检察:以司法之力护绿水青山

【字号:    】        时间:2023-08-16      

   (通讯员李欣林 罗佳)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值此首个国家生态日来临之际,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地方海事局等七个部门,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主题活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公告送达推动筑牢森林防护网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一起信访事项专项调查中发现,在同一地块,因祭祖中违规用火,四年多内先后发生三次火灾,受灾面积累计达55.3亩。通过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发现县林业局在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及森林火灾事故行政执法方面,存在森林防火举措有待进一步严格和精细、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涉林失火案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厘清等亟待研究解决的监管漏洞,该院从加强组织领导、守土尽责,注重源头治理、防患未燃,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坚决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等四个方面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县林业局切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上,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相熊向县林业局宣读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对检察建议涉及的事实、法律适用及建议事项进行释法说理,强调检察建议的发出旨在监督被建议单位履行职责、推动堵漏建制,促进依法行政。会议就涉林违法违规用火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开展讨论,与会人员纷纷建言献策,为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责任,推动问题解决提供了思路和方案。  

  县林业局负责同志表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让我们既能听到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又能推动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互动交流,群策群力推动问题整改;下一步,我单位将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及时回复有关情况。”


公益诉讼“回头看”守此青绿  

  针对近期办理的三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行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第三方代表,共同查看新洲旅游渡运码头安全情况、兵营镇登高村非法采矿补植复绿现状、县河镇丰香坝砂场河床修复现场整改情况。“回头看”行动以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全面履职、受损公益是否得到修复、是否存在事后反弹等为重点,通过询问行政执法人员、回访周边群众、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紧盯公益损害问题,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为城市建设、保障民生贡献检察力量的一种方式。竹溪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实地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都能“落地有声”。实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