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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检察院来溪调研普通刑事犯罪工作

【字号:    】        时间:2024-09-19      

   (通讯员 许涛)为推动普通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十堰市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主任张利一行莅临我院对该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毛怿涛、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主任刘程及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利对我院上半年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侦查活动监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综合信息宣传、典型案例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张利指出,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业务,承担着追诉犯罪、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能,在“四大检察”中案件量大,占比高,也直接关系着公民的人身、财产等重要权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及时转变理念,落实改革要求,立足刑事一体化,不断巩固提升刑事检察基本素能,持续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刑事检察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就如何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利要求: 

    

  一是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要在检察履职中用好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严格依法这“三大法宝”,紧紧围绕高质效办案本源,凝心聚力,深层次思考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法理情的统一,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 

  二要着力培育精品意识。在重视提升专业能力的同时,加强理论学习调研,通过输入输出,及时总结,提升发现问题,归纳总结和深入思考的能力,力求培育出质量高、效果好、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例,实现良好的办案成效。 

  三要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办案人员要适应改革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文件依据,确保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准、高效。要专业化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观代练、以学促干,着力提升年轻检察官的出庭公诉水平和综合素能。